4月16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再次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自2019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19年,各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9万个,涉及居民352万户。2020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
《导则》规定
湖南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基础类改造内容为必须改造内容,符合改造条件的应全部进行改造;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内容为鼓励改造内容,可结合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和小区群众改造意愿选择性进行改造。
《导则》要求
老旧小区改造应因地制宜地选取成熟技术,坚持协同改造的原则。其中,给水设施(含二次供水)改造应与创建节水型城市(县城)相结合;排水设施改造应与雨污分流、城镇污水提质增效、海绵化改造相结合;环卫设施改造应与垃圾分类工作相结合;小区道路改造应与停车设施建设相结合;园林绿化改造应与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园林式小区相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应与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创新保护利用相结合;管线改造应与强弱电入地相结合。
其中,基础类改造内容包括13类,分别是:违章建筑处置、房屋公共部分修缮(涉及安全和基本功能)、供排水设施、供电设施及管线设施、通信设施、道路设施、供气设施、环卫设施、照明设施、围墙大门、消防设施、电梯和适老无障碍设施、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或县城(城关镇) 基础设施。
《导则》还鼓励相近或相连的老旧小区通过拆除围墙等障碍物,打破空间分割,拓展公共空间,整合共享公共资源,结合实际集中连片整体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