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通知所称建筑边坡,是指在建(构)筑物场地或其周边,由于建(构)筑物和市政工程开挖或填筑施工所形成的高度超过8m(含8m)人工边坡和对建(构)筑物安全或稳定有影响的自然边坡,或虽未超过8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边坡。本通知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自然地面下5m(含5m)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二、建设单位应依法将建筑边坡及基坑工程的建设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对周边邻近建(构)筑物和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水、周边土体、轨道交通等情况进行调查、拍照和记录,同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及监测方案要求做好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全过程监测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与分析报告并承担相
五、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依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周边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基坑土方、基坑支护施工和降水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原设计单位和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资料,提供施工纪录。
七、边坡、深基坑以及周边环境的监测单位,应根据国家现行规范、工程场地的勘察报告、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等制定监测方案,并应自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结束,按规范及监测方案要求做好全过程监测工作,并保证监测数据真实,监测记录规范,同时要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通报监测分析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九、建筑边坡及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或未按审查通过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依法责令停工,并对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十、对在上述工作中违法违规作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记录和信用档案。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边坡及深基坑支护工程越来越多,
基坑失稳、周边邻近建(构)筑物裂缝等安全隐患呈上升趋势。为进一步加
强我市边坡及深基坑工程施工管理,
保障工地施工人员、
周边建
(
构
)
筑物及居
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边
坡及深基坑施工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建筑边坡,是指在建(构)筑物场地或其周边,由于建
(构)
筑物和市政工程开挖或填筑施工所形成的高度超过
8m(
含
8m)
人工边坡
和对建(构)筑物安全或稳定有影响的自然边坡,或虽未超过
8m
,但地质情
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边坡。
本通知所称深基坑,
是指开挖深度超过自然地面下
5m(
含
5m)
的基坑或深
度虽未超过
5m
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二、建设单位应依法将建筑边坡及基坑工程的建设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
的单位。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对周边邻近建(构)筑物和道路、地下管线、
地下水、周边土体、轨道交通等情况进行调查、拍照和记录,同时,应委托
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及监测方案要求做好基坑及周
边环境的全过程监测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与分析报告并承担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