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现场监测
1. 施工单位在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包括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观测周期、监控时间、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报警标准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2. 开挖过程中应根据监测数据进行信息化施工,及时对开挖方案进行调整,当监测数据超过报警值时,应及时通报;
3. 监测应以获得定量数据的专门仪器测量或专用测试元件监测为主,以现场目测检查为辅;
4. 观测点的布置应能满足监测要求。开挖影响的范围随开挖深度的增加而增大,-般从基坑边缘向外2~4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均为监测对象,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应列入监测范围内;
5. 监测项目可根据《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进行选择。
二、做好抢险加固预案
1. 开挖前应作好基坑抢险加固准备工作,包括:1)坑底降水应有充分的时间保证;2)储备止水堵漏的必要器材;3)边坡的位移和沉降监测措施;4)加固用的钢材、水泥、草袋等;
2. 开挖到设计深度后要做好护脚和底面的排水沟、集水井内的积水要及时排除;
3. 开挖引起流砂、涌土或坑底隆起失稳时,应立即停止基坑内降水或挖土,进行堆料反压;
4. 当支护结构变形超过允许值或有失稳前兆时,应立即采取加固措施,加固的方法有撑、拉、压、灌、堵、减等,加固原则如下: 1)当支护结构变形过大,明显倾斜时,可在坑底与坑壁之间加设斜撑。如基坑周边场地允许,可设置拉锚; 2)当坑边土体严重变形,且变形速率持续增加时,应视为边坡整体滑移失稳的前兆,应立即采用砂包或其它材料回填基坑,待基坑稳定后再作妥善处理; 3)适当增加内撑或锚杆,增大内撑预应力或预应力锚杆的锚固力;
5. 支护结构桩墙嵌固深度不足,使支护桩墙内倾或踢脚失稳,应立即停止土方开挖,在桩墙前堆砂包反压,或在挡土桩被动区打入短桩加固。